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10-08-30      新闻来源:上海英才网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围绕上海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对人才发展的需求,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上海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总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按照人才优先、国际竞争、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以用为本、服务发展的指导方针,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为主线,以开发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为重点,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保障,推进人才队伍整体开发,加快国际人才高地建设,为实现上海创新驱动的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上海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和集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把上海建设成为集聚能力强、辐射领域广的国际人才高地,建设成为世界创新创业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发挥先导作用。

到2020年,上海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40万人。确立人才国际竞争比较优势,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度进一步提高,本土人才国际化素质和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能力显著增强,承载海内外人才发展的平台日益具有国际影响力,引进2000名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沪常住的外国专家达到21万人。增强人才队伍与产业结构融合度,知识型服务业人才占人才总量的比例达到6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5%,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53%。提升人才自主创新能力,人才贡献率达到54%,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达到9000人,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R&D)达到148人年,国内专利授予量达到5万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人力资本投资占上海市生产总值(GDP)比例达到18%,全面改善居住、医疗、教育、人文环境,提供更好的科研公共服务平台,营造开放、宽容、充满激情的创新创业氛围,把上海打造成为最具创造活力、最富创新精神、最优创业环境的城市之一,使海内外人才近悦远来。

(三)总体部署。

在全面把握人才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发展特点,突出重点、科学筹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瞄准世界前沿,推进人才国际化。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推动本土人才参与国际竞争合作,集聚和造就全球杰出人才。

突破发展瓶颈,建设人才试验区。以建设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为重点,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在人才薪酬、人才管理、人才激励模式和人才发展制度及机制创新方面有较大突破。

聚集服务经济,实施人才重大工程。在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发展等若干重点领域,启动若干高端人才开发计划。

放眼全球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以建设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国际人才资源配置中心,提升人才服务效能。

二、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的主要任务

探索建立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建设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在人才构成、素质、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国际竞争比较优势,依靠人才优势推动国际大都市发展。

(一)建立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

抓住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契机,探索建立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重点从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服务体系和综合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突破;以创新试验区的经验和成果,示范和推动上海国际人才高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完善永久居留制度,细化申请条件,规范申请程序,积极引进金融、航运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领域高层次人才。探索试行技术移民制度。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率先细化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各类政策,保护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创新权益。在人力资本较集中、科技含量较高的产业领域,探索人力资本产权激励机制。加强银政合作,创新信贷模式;创新国资投资机制,改革国资投资公司的投资理念、评价方法、决策模式和动力机制,促使国有科技投资公司从以追求项目投资收益为主转变为由财政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国资以“资本金+利息”的退出模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建设国际人才市场,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薪酬定价、信息交互机制,加快推进人才与资本、技术、产权等国际要素市场的融合和对接,形成开放度高、竞争力强、流量大的国际人才资源配置中心。积极培育创新文化和氛围,鼓励人才创新。

(二)建设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先期重点建设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复旦大学、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杨浦知识创新基地、上海国际汽车城、上海紫竹科学园区等若干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园区,用5—10年时间建立20—30个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争取其中的一批基地建成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主体作用,大力探索灵活的科研机制、成果产业化机制、投融资机制和人才使用机制,实行政策与服务的创新和聚焦。支持基地争取更多国际和国家级创新项目、创新资源落户上海。加强人才基地的合作,推动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联盟建设。

(三)大力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

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计划”)。用5—10年时间,重点引进2000名能够促进本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形成“**计划”地方队,并争取一批引进人才入选中央“**计划”。制定中央及上海“**计划”各项配套政策,实行便利的准入政策、特殊的优待政策、重用政策和来去自由的政策,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便利。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海外人才集聚机制,引导用人单位强化主体意识,承担选拔引进人选、搭建工作平台、提供服务保障等主体责任。分别在浦西和浦东建立大型高层次人才居住基地,各区县同时建设一批人才公寓。充分发挥信誉高、有影响力的国际知名人才服务公司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中的有效作用。建设统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系制度。健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我国驻外使(领)馆、海外联络办事机构等组织作用,加强沟通、咨询、联络和信息发布功能,提高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的针对性、有效性。发挥上海“**计划”的辐射和带动效应,分级分类实施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继续吸引、集聚一批各行各业需要的海外优秀人才。继续实施“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浦江人才计划”、“雏鹰归巢计划”等海外人才引进和资助计划,提高投入效益。健全海外人才管理服务政策法规,维护海外人才基本权益。

加大引进外国专家和智力力度。紧贴经济社会发展脉搏,采用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明确重点支持领域,最大限度发挥引进国外智力的作用。完善外国专家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建立外国专家和外籍就业人才分类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对外国专家的表彰机制,对贡献突出、对华友好、活跃在相关领域和高端前沿的重点外国专家予以表彰和奖励。建立市、区县两级外国专家管理服务网络,完善引智体系。

实施上海外国留学生支持计划。不断扩大招收外国留学生规模,优化留学生层次结构,增加海外人才储备。创新外国留学生资助政策,完善留学生奖学金制度,探索建立外国留学生勤工助学和医疗保险等制度,支持和鼓励外国留学生学成后在沪工作或创业。发展外国留学生服务体系,建立外国留学生服务中心,为海外学生来华学习提供便捷专业的服务。

(四)提高本土人才国际化程度。

构筑人才国际交流和竞争舞台,在与国际一流人才合作中不断提升本土人才国际化水平。进一步加大“请进来”力度,围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国际合作项目。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设立短期流动岗位,聘用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来华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或讲学。鼓励跨国公司在沪建立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吸引各类国际组织、论坛机制落户上海。进一步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企业在境外投资设厂、并购或建立研发中心,吸纳当地优秀人才为其服务。加大与外国政府、企业、学术团体等各类机构的合作交流力度,鼓励和资助优秀科学家发起、牵头或参与国际重大科技计划、科技工程、学术研究,支持国内人才到国际组织、国际性专业团体担任重要职务。每年资助一批优秀人才参加国际会议。在有关国家、地区建设一批有特色的海外培训基地,加大本土人才出国(境)培训力度。创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和二级学院,鼓励中外学生交流,支持各种形式的出国留学。

三、推进重点领域人才发展的重大工程

聚焦创新驱动的转型发展和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实施一批重大人才工程,着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具有产业引领力的高新技术人才队伍、具有和谐推动力的社会事业领域人才队伍,实现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带动人才队伍整体开发,重塑城市发展动力机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国际大都市建设。

(一)造就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着眼于推进创新驱动的转型发展,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逐步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科技大师、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涌现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高成长性项目的高层次创业人才。

实施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计划。制定并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创新型科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部市合作、院市合作,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等各类国家科研计划项目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中心等科研基地落沪,吸引集聚并培养造就一批战略科学家和顶尖学科带头人。围绕本市九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一批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深入实施“杰出青年基金”、“科技精英”、“学科带头人”、“曙光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科技启明星”等人才计划,提高相关计划中企业科技人才的入选比例。加大对科技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在任务委托、项目承担、职称评定等环节,向青年科技人才和一线创新工程师倾斜;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鼓励实行企业导师和学校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加强上海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不断推进创新型科技人才团队建设,努力形成以“两院”院士、“**计划”专家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等为主的科技领军人才国家队,一批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地方队。

实施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加大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海内外创业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带动创业群体发展。制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激励保障办法,加快创业型人才培养步伐,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习。鼓励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市、区县两级联动,注重发挥区县的区域创新作用,针对创业需求,制定支持人才创业的产业、融资、产权激励与保护政策,加大人才创业成效考核力度。创新高新技术等园区以及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创业苗圃等人才创业基地的管理机制,壮大创业导师、创业辅导员团队,形成一支与创新创业联动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为人才创业提供坚实保障。大力宣传创业人才,形成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

着眼于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按照建设“四个中心”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大力开展以金融、航运、贸易为重点且能有效提升上海比较优势、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服务业人才。

实施国际金融人才开发计划和国际航运人才开发计划。围绕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的目标,分别制定和实施国际金融人才开发计划和国际航运人才开发计划。以陆家嘴、外滩、虹桥、洋山、临港、吴淞等区域为重点,吸引集聚一批金融和航运领域领军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期货、外汇、航运衍生服务、航运技术、航运经营管理、海事、船舶等领域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积极发展金融和航运及相关专业教育和培训,加大海外培训力度,提升国际金融、航运人才专业能力。完善金融和航运类人才评价标准,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职业能力评价制度,建立金融和航运人才的信誉制度。在金融和航运等企业探索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办法,积极发展金融专业人才市场和航运专业人才市场,进一步完善金融和航运类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国际金融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功能,推动航运经纪的发展,加快中国船员评估中心、国家海员招募中心、国际海员救助中心落户上海,逐步加大金融、航运人才政府奖励力度,扩大奖励范围。

实施国际贸易人才开发计划。大力开发商务研究策划、专业服务、高层次商务经营管理人才,积极培育国际贸易研究咨询、商业规划、展览策划、国际商务谈判、涉外律师、审(会)计、专业评估、电子政(商)务、商贸经营管理等国际贸易领域高层次人才,加大国际贸易领域海外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开展海外学习和培训,加强与驻外机构商务部门、国际经贸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交流,打造全球性国际贸易论坛,集聚和培养一批适应国际贸易中心发展要求的专业人才。

统筹各类现代服务业人才开发。分类制定文化服务、会展旅游、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人才开发政策。围绕打造创意城市、推动创意产业发展成为经济发展新亮点的目标,组织制定和实施创意人才开发计划,激发创意产业巨大发展潜力。发挥后世博效应,使用好各类世博人才。加快现代服务业紧缺急需人才培养和引进步伐,完善现代服务业人才评价标准和方法,不断提升现代服务业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水平。

(三)培育具有产业引领力的高新技术人才队伍。

着眼于对接国家战略,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大培育和引进力度,形成一支能够引领产业发展、代表产业实力、适应产业能级提升的人才梯队。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开发计划。同步编制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人才规划,将产业发展与产业人才培育和引进有机结合。紧紧围绕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要目标,在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先进重大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云计算、物联网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具有国际经验和全球眼光、能抢占国际科技产业创新制高点的高层次、领军型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在承担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任务中的作用。以企业为载体,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培育造就一支具有丰富从业经验,拥有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代表高新技术产业实力的骨干人才队伍。推进产学研融合,建立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支持院校、企业共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技术工人的专业培训,夯实适应产业化发展战略和企业高端生产制造需要的产业化复合型人才基础。

(四)开发具有和谐推动力的社会事业领域人才队伍。

适应一流的国际大都市社会建设需要,大力加强社会事业领域人才开发,培养造就一批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强烈事业心的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人才。

实施文化高层次人才推进计划。着眼于提升城市软实力、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的需要,实施一批文化高层次人才开发重点工程,培养和集聚一批德艺双馨、社会公认的文化名家。适应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文化产业人才的开发、培养,重点培养富有创意、积极创业的文化创意人才,具有国际视野、勇于开拓的文化产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业务精通、视野开阔的文化金融、文化科技、文化贸易人才。抓紧培养外向型理论研究、版权贸易、文艺创作和评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创意策划、公共文化服务等急需人才。构建文化高层次人才全社会开发体系,探索符合文化发展规律、体现文化特点的人才开发、使用、评价、激励、宣传、服务等机制,激发文化人才创新创作活力,让更多优秀文化人才脱颖而出。

实施教育人才开发计划。以人才为本、育人为本,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视职业道德教育,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具有国际视野、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坚持培育和引进并重,加强高等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境外优秀教师引进战略,完善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加大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力度,积极推进高校中青年教师出国(境)进修、国内访学工作。建立校企人才合理流动机制,鼓励教师参与企业创新实践。坚持高端引领与基础提升并重,发挥名校长、名师培养基地的平台作用,选拔培养普教系统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开展农村教师分层分类培训,提升农村教师专业水平,适应农村基础教育发展需要。

实施卫生人才开发计划。围绕2020年基本建成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之一的战略目标,以提升职业素养和人文精神为重点,以提高综合能力为核心,着重推进卫生领域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一流医学水平,具备科技创新和知识创新能力的中、西医临床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一支掌握本地区主要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流行病学特点及防治技术的公共卫生预防医学骨干人才队伍,一支能较好适应社区卫生发展和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全科医师队伍,一支具有较强护理研究能力、通晓国际护理知识和技能的高级护理队伍及适应专科医疗技术发展需要的专科护理队伍,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现代管理理念和掌握科学管理技能的高素质职业化的卫生管理人才队伍,使上海成为卫生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集聚城市。

(五)形成具有整体成长力的各类人才队伍。

在推进重点领域人才发展的同时,加大对各类人才队伍的统筹开发力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通过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实践磨炼、严格管理,建设一支有理想、讲党性、知民情、有远见、适应国际大都市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实施一流企业家开发计划,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善于现代经营管理的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建设一支具有持续发展能力、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完善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以坚持理想信念和提高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创新能力为核心,选拔、培养1000名领军人才,带动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启动首席技师培养计划,推动各行业企业在技师和高级技师中培养、选拔1000名首席技师,充分发挥首席技师领军示范作用,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全面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以提高科技素质、专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新农村、新郊区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着眼于创新城市社会管理体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开发社会工作人才。实施青年英才培养计划,抓紧培养造就青年人才,采取特殊政策措施,使大批青年英才不断脱颖而出。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的支持环境,加大女性人才培养力度。结合上海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不断发展的特点,以民营企业家、技术骨干、社会组织运营管理人才为重点,培育“两新”组织人才队伍。

表2 上海人才发展重大工程

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制度保障

加强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创新人才体制机制,提升政府人才公共服务效能,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优化人才事业环境、生活文化环境和服务环境,不断增强上海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上海建设成为海内外各类人才宜居、乐业的城市。

(一)优化人才事业环境。

优化人才创新环境。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完善院所长负责制,扩大科研机构用人和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以学术为主导的资源配置和发展模式。完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对高水平人才及创新团队给予长期稳定支持。规范和健全科研项目课题自由申报、专家评估、社会监督制度。按照科学研究的规律,完善以水平和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克服考核评价过于频繁、过度量化的倾向。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健全科研单位分配激励机制,注重向科研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实施上海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激励政策和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加强专利技术运用转化平台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鼓励自主创新。实施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照贡献参与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

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支持政策,鼓励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科技金融创新,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的作用,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环节的融资需求。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鼓励担保机构为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深化科技保险试点,研发科技保险新险种,试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履约责任保证保险方案,运用科技保险工具,分散风险,放大信贷规模。探索建立公益性组织孵化基地,鼓励和建设创业苗圃,通过资金支持、政策保障等,吸引社会人才创办公益性社会组织。积极打破行政壁垒,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简化创业注册登记、行政审批、办证手续,减少和规范行政收费事项,减少对微观领域的介入,为人才创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全面落实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创新创业园区和科技创业孵化器、加速器建设。健全人才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公共资源统筹协调力度,完善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设立“一门式”创业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沟通等“一揽子”创业公共服务,积极培育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多样化服务需求。

(二)优化人才生活文化环境。

优化居住环境。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多渠道解决各类人才阶段性居住需求问题。积极实施高端人才住房资助计划,对青年人才给予适当倾斜,区县应将青年人才的住房问题纳入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统一规划。在产业集聚区、高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大学园区,集中建设一批人才公寓,以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优惠租赁给区域内的引进人才。通过配建、新建和改建,多渠道建设和筹措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解决引进人才阶段性租住需求问题。建设更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在人才密集区域,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建设适合人才生活需求的购物、就学、就医、文化及娱乐休闲场所等配套设施,使上海真正成为适宜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生活工作的世界著名城市之一。

优化医疗环境。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强人才医疗保障。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适用于引进人才的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和支持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积极发展高端医疗服务,设立引进人才定点医院,发放就医凭证;探索引进优质的外资医疗服务机构落户上海,吸引国外高水平医学专家来沪提供服务。

优化教育环境。积极创造条件,培育优质教育资源,为各类人才特别是海外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提供便利,多渠道解决各类人才子女教育问题。

优化文化环境。营造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文化,加强与世界著名媒体、文化传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适应和满足海内外人才在信息、艺术、文化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多层次需求。培育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风尚。

(三)优化人才服务环境。

完善人才资源市场体系。研究制定有关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大限度地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基础性作用。 (下转第7版)

(上接第6版)完善上海重点领域人才开发机制,引导人才培养和引进。以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发挥园区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孵化企业、培育市场的功能,制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为人力资源市场配置创造充分的服务载体和平台。支持并有效发挥人才服务行业协会的引导和自律作用。健全人才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人才供求信息登记、统计、发布机制,健全人才市场供求、价格、竞争机制。建立新兴职业人才发现和评价机制。完善以市场为基础的区域性人才合作机制,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对口支援地区、中西部地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进一步加强人才和智力合作和交流。

构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创新人才公共政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居住证、居转户、直接进沪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发挥户籍和居住证吸引人才的积极作用。构建统一、标准、规范、高效、优质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区县、街道乡镇的公共服务网络,为各类人才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与创业指导、培训、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诚信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多方面服务。积极鼓励人才公共服务创新,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支持企业参与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满足人才服务需求。

五、规划纲要的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中人才工作的考核权重,建立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汇报制度。完善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直接联系专家制度,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进一步明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强化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功能,不断推进人才工作网络向街道乡镇延伸、向“两新”组织延伸。围绕激发人才活力、促进人才全面发展,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进一步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作用,强化各有关职能部门人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有关部门人才工作落实机制,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公共服务、加快政策创新的转变,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调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运用全社会力量做好人才工作,形成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加大人才优先投入力度。

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确保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性支出增长幅度,提高人才投入效益。完善分级分类人才资助体系,有效整合人才资金,保障人才发展重大项目的实施。加强政府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多渠道吸引和募集社会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人才开发项目。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人才培训。适当调整财政税收政策,采用优惠措施,加大企业研究开发、职工培训投入力度。建立人才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人才资金动态管理和审计监督。

(三)完善人才法规体系。

全面梳理人才政策法规,重点围绕人才安全、人才市场管理、人才知识产权保护和人才培养、使用、引进、评价、激励、保障等各个环节,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外国专家来沪工作管理等法规、规章或市政府其他规范性文件,形成层次分明、覆盖广泛的人才法规体系,依法维护各类人才和用人主体权益,有效推进人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

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大培养力度,培育和造就一支适应国际大都市人才资源开发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工作专职干部队伍。加强人才理论研究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学科和研究机构建设,拓宽学术交流、挂职锻炼等培养渠道,不断提高上海人才理论研究水平,指导人才工作的创新和实践。

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才规划纲要》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科学分解《人才规划纲要》确定的任务,制定人才计划和项目实施办法,切实抓好执行。建立《人才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反馈、评估和调控机制,加快制定人才发展监控指标体系,加强对《人才规划纲要》实施的跟踪监控,加强督促检查,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各行各业培养、引进和使用人才的有效经验、典型案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发展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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