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质监局二季度二季度抽查眼镜企业合格率仅为69%

发布时间:2014-07-18      新闻来源:沈阳晚报

   

  沈阳配装眼镜抽检合格率仅为69%!昨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外公布2014年第二季度《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因为眼镜与广大消费者眼睛健康安全和生活密切相关,市质监局还首次向社会发布产品安全风险通报,并有针对性地提醒配装眼睛时需注意的关键点。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有眼镜店300余家,市质监局抽查100个眼镜企业(不包括隐形眼镜),合格率仅为69%。

  不合格眼镜 集中在度数和闪光偏差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黄志勇接受采访时说:“在抽查的不合格产品中,球镜顶焦度偏差(度数)项目不合格的比率占35%,闪光项目不合格的比例占25%。”
  黄志勇说:“眼镜是与广大消费者眼睛健康安全和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尤其是对青少年来说,戴上不合格的眼镜,易导致视力严重疲劳,头痛、头晕、迷糊、视物变形、视力减退、斜视等,易造成青少年眼睛度数加深,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因此,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首次向社会发布产品安全风险通报,并对不合格眼镜生产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督促眼镜企业及时采取改正措施。

  购买眼镜时需谨慎 应准确验光
  质监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眼镜时需谨慎,要做好以下4点:
  1.准确验光。验光后,消费者应试戴15—30分钟,如果不适,及时调整镜片。
  2.根据自己的脸型和参数来挑选合适的眼镜架和眼镜片,挑选的产品应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3.消费者在取镜时要注意查验出厂检验合格证。
  4.消费者保存好验光单和配镜收据等,以便发生质量问题时有证据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检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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