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次公开招聘职业技能鉴定兼职质量督导员

发布时间:2010-08-30      新闻来源:北京英才网

   

  北京英才网讯,为加强社会监督,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更具客观性、公正性、透明性,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首次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职业技能鉴定兼职质量督导员。8月30日,北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本次招聘从8月31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为期11天。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本科(含)以上学历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资格、在职或退休(男性年龄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60周岁以下)的行政管理人员、教育研究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详情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查询。

  报名结束后,由市鉴定管理中心对申报者的报名材料统一审核。对预审合格人员将进行为期2天的集中培训,并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由市鉴定管理中心统一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证卡。

  市鉴定管理中心将与取得资格的职业技能鉴定兼职质量督导员签订聘任协议书,参加督导活动将支付督导津贴。

  签约的质量督导员要按规定和程序对鉴定机构考场设置、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对考评人员的资格、考评小组的组成以及考务管理程序和考场秩序进行督导;对职业鉴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鉴定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质量督导员证卡有效期为3年。对于全年有2次拒绝参加督导工作的,取消其督导员资格,收回质量督导员资格证卡。

  本次招聘的质量督导员经培训考核签约后,将参与11月份全国统考北京地区考场的质量督导。

  相关背景:

  一、我市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制的现状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制在“八五”期间形成,并逐步发展起来,经过十五年的实践和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已拥有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所74个,工考委134个,行业技师考评委36个,形成了行业与地区条块结合、专业特点突出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截止2010年7月底,我市拥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3972人(其中高级考评员783人;考评员3189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526人(来自我市技能鉴定系统);为社会、企业等用人单位评价并输送359万技能人才,为我市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质量督导员的定义

  质量督导员是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派、依据国家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对鉴定机构贯彻鉴定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国家职业标准、考务管理及证书管理,实施鉴定活动现场等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的人员,执行权限范围内的质量督导工作。

  三、质量督导员的权利及义务

  1、有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鉴定活动各环节实施督导活动的权利;

  2、在质量督导工作中,被督导单位及有关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有权提请市鉴定管理中心对相关单位及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有独立进行督导,并有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出更改督导结果的非正当要求的权利;

  4、有督导活动结束后从市鉴定管理中心获得督导津贴的权利;

  5、质量督导员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向市鉴定管理中心提出申诉的权利;

  6、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质量督导员的工作职责;

  7、客观公正地实施质量督导,保质保量地完成鉴定督导任务;

  8、服从市鉴定管理中心督导工作安排,接受市鉴定管理中心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四、质量督导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

  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鉴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基本理论;质量督导人员的概念、工作流程、职业道德及相应的规章制度;质量督导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等。培训结束后,将进行笔试。考试合格人员,由市鉴定管理中心统一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证卡。

  市鉴定管理中心将与取得资格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签订聘任协议书,均为兼职。质量督导人员证卡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并需要继续聘任的,根据需要进行培训后换发证卡;聘任期满不继续聘任的,不再换发证卡;聘任期未满不继续聘任的,收回原证卡并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质量督导工作平台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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