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湖南科技大学校长任董事长。学院于2001年开始招生,现有在校学生9240人,学校占地面积688亩。
学院主要依托湖南科技大学的师资力量和办学资源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专业人才。现有专任教师415人,其中教授37人,副教授143人,具有博士学位者36人,硕士学位者125人。学院设置的专业,以湖南科技大学现有省级、校级重点建设专业为依托,选择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社会需求量大的专业作为当年的招生专业。学院的办学理念是“至善、至诚、至厚、至精”,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教育质量作为学院立足于社会的核心竞争力,以“发展应用性教育,培养应用性人才”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科学合理地确立人才培养目标、模式和质量标准,培养适应社会和地方经济建设第一线实际需要的高级应用性专门人才。
学院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属国家计划内招生。2011年学院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招生2200人左右。招生专业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英语、对外汉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法学、土木工程、建筑学、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艺术设计、美术学等23个专业。
学生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毕业证书。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08]2号《关于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及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规定“2008年及以后录取的学生毕业时,如果本院获得了学士学位授予权,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本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如果本院仍未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毕业生仍向本院的举办高校申请学士学位,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举办高校注明了独立学院名称的写实性学士学位证书”。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湖南科技大学校长任董事长。学院于2001年开始招生,现有在校学生9240人,学校占地面积688亩。
学院主要依托湖南科技大学的师资力量和办学资源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专业人才。现有专任教师415人,其中教授37人,副教授143人,具有博士学位者36人,硕士学位者125人。学院设置的专业,以湖南科技大学现有省级、校级重点建设专业为依托,选择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社会需求量大的专业作为当年的招生专业。学院的办学理念是“至善、至诚、至厚、至精”,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教育质量作为学院立足于社会的核心竞争力,以“发展应用性教育,培养应用性人才”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科学合理地确立人才培养目标、模式和质量标准,培养适应社会和地方经济建设第一线实际需要的高级应用性专门人才。
学院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属国家计划内招生。2011年学院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招生2200人左右。招生专业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英语、对外汉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法学、土木工程、建筑学、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艺术设计、美术学等23个专业。
学生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毕业证书。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08]2号《关于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及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规定“2008年及以后录取的学生毕业时,如果本院获得了学士学位授予权,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本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如果本院仍未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毕业生仍向本院的举办高校申请学士学位,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举办高校注明了独立学院名称的写实性学士学位证书”。